一般网贷2年没还失效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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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管是多久都不会失效,只要欠了贷款机构的钱就需要及时的偿还,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不能还款,那么就会产生逾期利息,在贷款机构多次催收的情况之下也不还款的,那么是会被起诉的。我们在遇到网贷2年没还失效了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一般网贷2年没还失效了吗

一、一般网贷2年没还失效了吗

不会失效,网贷逾期只会有更多的处罚。网络贷款逾期的,债权人追讨欠款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超过3年不追讨欠款的,超过诉讼时效后,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可能会败诉,败诉后债务人不需要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网贷还不了的后果有哪些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受损

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自己的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因为蝇头小利,错失自己的信用财富,其实非常得不偿失。

有些人说,我拿的网贷的贷款,这些不会计入央行征信。且不说,现在网贷与央行的互联互通更加紧密,就是在网贷圈子里,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一家不还,别家的贷款也会很难审批。

3、被各种手段催收

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自己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的,甚至会有催收人员24小时贴身紧逼,严重扰乱自己的工作、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这种“精神压迫”。

4、被起诉,资产可能被查封

也许自己“抗压”能力强,觉得以上所说的后果都是毛毛雨,那金融机构也不会跟自己客气,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他们也只能拿出“法院”这个秘密武器,用法律武装自己了。

5、情节严重要坐牢

一般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份严重就会坐牢。

借的款不存在失效的情形,只要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款,对于贷款公司就会各种催收,同时还会上征信;严重者还会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这笔债务,那么也是有可能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自己的义务就需要及时的履行,在办理网贷时也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有还款的能力。

三、网上贷逾期没能力还款如何处理

1、首先尝试协商还款。

借款人可以主动找到网商贷客服,尝试申请协商还款,看看是否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减少月还款金额,或申请先偿还利息,然后偿还本金,以减少当前还款压力,减少逾期信用调查的负面影响。

2、提现还款。

借款人有信用卡的,可以先用信用卡预借现金偿还网商贷款欠款,再慢慢偿还信用卡。

3、找亲朋好友借钱还。

最常用的方法自然是找亲朋好友帮忙渡过一下难关,或多或少还是能借到一部分,这样就可以争取到一定的还款时间,说不定经营状况好转,几个月内资金就能周转过来了。

4、变卖财产还款。

换取一定的还款资金,前提是个人名下有这些资产,自己抵押了还款,总好过被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始终是要还的,没必要到闹上法庭这一步。

一般认为不会失效,网贷逾期只会有更多的处罚。网络贷款逾期的,债权人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关于网贷2年没还失效了吗这个问题,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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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判定的失效期怎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
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主要从救济途径、优缺点、程序、时效讲述:

1、救济途径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2)《条例》
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种观点,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优缺点:

第一种观点即工伤待遇赔偿的优点为
(1)无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统一;
(2)适用无过错原则;
(3)举证责任倒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条例二十三条)》,缺陷为对谁是工伤认定主体、谁是劳动能力鉴定主体、伤者是否因工伤认定申请的失权因而丧失获得赔偿有较大的争论。

第二种观点即民事损害赔偿的优点为
(1)伤者能得到完全赔偿,赔偿金额超过工伤待遇赔偿。但缺陷为
(1)有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各异;
(2)适用过错原则(而之所以发生工伤绝大部分是伤者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过错程度如何确定基本根据审判法官的主观决定,因而裁判赔偿的金额相差很大;
(3)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对伤者不利;
(4)加重了用人单位负担。因此有关部门和学者对此分歧很大,审判实践中也意见不一。

3、两种救济途径的必经程序

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向。因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原因致伤的情况,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纠纷毕竟是劳动争议纠纷,如《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而且,伤者在申诉或前,应当作司法鉴定:一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二可以确定申请时效或诉讼时效。前者的鉴定按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后者司法鉴定应当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两种救济途径的时效

考虑到伤者的实际情况,根据《条例》等相关的规定,诉讼或仲裁申请时效可以分两种情况:

1、伤情不严重的,自停工留薪期满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自伤者受伤之日起满12个月计算(特殊情况24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应当为作出司法鉴定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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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
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主要从救济途径、优缺点、程序、时效讲述:

1、救济途径有以下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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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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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2)《条例》
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种观点,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优缺点:

第一种观点即工伤待遇赔偿的优点为
(1)无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统一;
(2)适用无过错原则;
(3)举证责任倒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条例二十三条)》,缺陷为对谁是工伤认定主体、谁是劳动能力鉴定主体、伤者是否因工伤认定申请的失权因而丧失获得赔偿有较大的争论。

第二种观点即民事损害赔偿的优点为
(1)伤者能得到完全赔偿,赔偿金额超过工伤待遇赔偿。但缺陷为
(1)有户籍歧视,城乡伤者赔偿标准各异;
(2)适用过错原则(而之所以发生工伤绝大部分是伤者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过错程度如何确定基本根据审判法官的主观决定,因而裁判赔偿的金额相差很大;
(3)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对伤者不利;
(4)加重了用人单位负担。因此有关部门和学者对此分歧很大,审判实践中也意见不一。

3、两种救济途径的必经程序

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向。因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原因致伤的情况,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纠纷毕竟是劳动争议纠纷,如《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而且,伤者在申诉或前,应当作司法鉴定:一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二可以确定申请时效或诉讼时效。前者的鉴定按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后者司法鉴定应当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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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失去劳动能力2年, 一般情况下能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30元、477字号、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其标准分别为795。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二)其他亲属 指工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4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指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四,或者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五级伤残为16个月: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具体为;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具体标准为,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兰州市2006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就业补助费用。十,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具体标准由兰州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准,以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六、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六级伤残为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终止劳动合同,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二,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八级伤残为10个月、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甘肃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636、六级伤残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最少6个月),具体为: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八、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三、每月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六级伤残的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女年满55周岁。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重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0元。二。 第二部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指因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6个月,为9545元,报经办机构同意;七级伤残为12个月、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六级伤残为14个月、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补偿。 (一)配偶 如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大中中小小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工伤计算项目具体金额和赔偿数目、自治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48-60个月)三,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 (二)五级,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三)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即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但是,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八级伤残为10个月、孙子女,按照规定的标准、食宿费用。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仅为参考。 第一部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一,工伤职工到兰州市以外就医的:七级伤残为12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指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甘肃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因工伤失去劳动能力2年一般情况下应该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30元、477字号、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其标准分别为795。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二)其他亲属 指工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4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指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四,或者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五级伤残为16个月: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具体为;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具体标准为,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兰州市2006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就业补助费用。十,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具体标准由兰州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准,以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六、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六级伤残为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终止劳动合同,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二,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八级伤残为10个月、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甘肃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636、六级伤残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最少6个月),具体为: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八、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三、每月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六级伤残的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女年满55周岁。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重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0元。二。
第二部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指因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6个月,为9545元,报经办机构同意;七级伤残为12个月、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六级伤残为14个月、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补偿。
(一)配偶 如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大中中小小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工伤计算项目具体金额和赔偿数目、自治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48-60个月)三,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
(二)五级,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三)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即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但是,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八级伤残为10个月、孙子女,按照规定的标准、食宿费用。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仅为参考。
第一部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一,工伤职工到兰州市以外就医的:七级伤残为12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指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甘肃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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