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瘫的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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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瘫的伤残评定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的,属于重伤二级,若是依旧不知道面瘫的伤残评定标准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面瘫的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面瘫的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要专业人士当面看了情况之后确定的,要看是否可以正常自理生活,然后再进行具体的赔付讨论的,要当面来进行检查才是判断病情比较准确的。

医疗伤残鉴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登记共分几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三、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面瘫的伤残评定要专业人士当面看了情况之后确定的,要看是否可以正常自理生活,然后再进行具体的赔付讨论的,要当面来进行检查才是判断病情比较准确的。以上就是关于面瘫的伤残评定标准的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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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地摔伤医生说下半身不完全瘫痪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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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我爸,脑出血偏瘫,可以评残疾证,拿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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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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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3.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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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
6.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
7.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8.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9.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
10.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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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皮肤的修复功能是指修复皮肤破损和其他损伤的功能。本标准中的皮肤修复功能障碍是指瘢痕形成。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2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2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3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3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4级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5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5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40%5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20%6级
头部撕脱伤后导致头皮缺失,面积大于等于头皮面积的20%6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75%7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24cm27级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且小于5%8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50%8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8cm28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2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20cm9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6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10cm10级
注:
①瘢痕:指创面愈合后的增生性瘢痕,不包括皮肤平整、无明显质地改变的萎缩性瘢痕或疤痕。
②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③颈前三角区:两边为胸锁乳突肌前缘,底为舌骨体上缘及下颌骨下缘。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1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1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2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3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3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4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5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5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6级
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6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7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7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8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9级
注:
①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
②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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