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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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应当是到原来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的登记,同时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就失效了。怎样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怎样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一、怎样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1、当事人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应当自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签字盖章后7日内,持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和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抵押合同自注销登记之日起失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合同解押后如何处理

抵押合同应当由债权人与抵押人以书面方式签订,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当第三人作为抵押人时,债务人不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与第三人关系密切,第三人是受债务人的委托而为其债务的履行作担保,但在抵押合同中,第三人是抵押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债务履行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仅仅是主合同中的当事人。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这是指主合同的状况;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关系到抵押人什么时间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谁的。这关系到抵押物的可靠性和确定性;

4、抵押担保的范围。这是指抵押人担保债权的范围,比如,一个贷款合同,借款人贷款100万元人民币,抵押人可以约定只担保100万元的本金的清偿,也可以约定担保10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还可以约定担保本金、利息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履行。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哪些情况抵押权人的债权就确定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怎样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明确的解答,如果要解除抵押合同的话,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然后办理。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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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担保的范围。这是指抵押人担保债权的范围,比如,一个贷款合同,借款人贷款100万元人民币,抵押人可以约定只担保100万元的本金的清偿,也可以约定担保10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还可以约定担保本金、利息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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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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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抵押到期后还清款项
抵押到期贷款还清后,可以联系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的资料,包括银行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他项权证等材料并可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另外,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银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银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之内。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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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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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3、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4、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5、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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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2、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3、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4、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5、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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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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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解除房屋还贷抵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地产抵押是指屋主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配合履行债务时,这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那么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所以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其所借的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一、抵押人在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时候应提交的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的证明》;
4、《屋主是我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其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权证;
5、《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持借款人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三、对于借款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办理的按揭贷款如果所购的商品房尚未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借款人已经提前还清借款的,借款人可持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然后,借款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在计算机商品房预售管理系统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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