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担责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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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同时,职工毕竟是在借调期间发生的工伤,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事后与借入单位就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约定协议,当原用人单位承担了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借入单位给予补偿。关于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担责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担责

一、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担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同时,职工毕竟是在借调期间发生的工伤,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事后与借入单位就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约定协议,当原用人单位承担了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借入单位给予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

(1)被借调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自然应当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工伤保险责任。

(2)被借调职工的工资、履历等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档案资料,一般应由原用人单位保管,并不在借调单位之间转移,借调单位对被借调职工的有关情况并不清楚。

二、公司团建受伤,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在公司团建过程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需要衡量两个点:第一: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因公外出”;第二:在团建过程中受伤是否系因工作原因。

1、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因公外出”。 一般情况下,出差、去相关部门办理业务都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公司团建组织主体是用人单位,公司组织团建至目的在于加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虽然此项活动并非直接工作,但是该项活动与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系工作的延伸,因此,可以认定为“因公外出期间”。

2、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员工参加的团队建设活动与工作密切相关,属于参加单位组织活动的行为,在实践中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时受伤,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公司而言有承担责任的风险,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公司为参加团建的员工购买保险,以此降低自己的责任风险。

三、帮同事加班受伤算工伤么

帮同事加班受伤一般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如果从事的活动确实是单位的工作,那么就可以界定为工伤。

所谓“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间。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尽量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本意,此处应从广义上进行解释,即凡为本单位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均应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故此,员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担责?根据规定此时一般是由原来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与此同时原来的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除此之外,在其他的一些“特殊”工作的情况下,若是发生工伤事故的话,具体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可能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若你在这方面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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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病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其所花费用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申请职业病应该提供什么材料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第十三条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第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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