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在精神病人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子女归配偶抚养。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且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要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对其子女进行抚育。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精神病人理应也享有婚姻自由,但精神病人离婚情况特殊,只能通过诉讼予以解决。而且,审理此类案件,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未设监护人的,应按顺序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
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作出决定,因此,此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即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也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再次,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应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1,精神病人签订离婚协议一般没有法律效力。法律上规定,精神病人由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所以法律会为精神病人设立了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因此,与精神病人解除婚姻关系一般应当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精神病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出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这个点,通常是会将抚养权判给另外一方。毕竟此时精神病人可能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不要说再照顾一个孩子。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