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他人吸毒成立犯罪吗
强迫他人吸毒,原则上构成犯罪,即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暴力,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
“违背他人意志”不以被害人是否反抗为必要条件。由于每个被害人的个体差异,行为人对被害人的强制程度等原因,被害人对强制的反抗形式和程度也不相同。有的可能不顾一切地剧烈反抗,有的可能仅仅是挣扎或者哀求,有的可能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但只要是在被害人没有主动、自愿的吸食毒品意志情况下强迫其吸食毒品的,均应当认定为“违背他人意志”。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侵犯的对象是任何人吗?
不是,本罪侵犯的对象为没有吸毒意愿的人,即被害人对毒品的危害有所了解,本人既不愿意吸食、注射毒品。如果他人对吸食注射毒品并不反感,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试的心态,一经提出吸食、注射毒品就表示同意,这就不可能构成本罪。
三、强迫他人吸毒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刑法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应综合全案的各种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四、毒品犯罪中的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行为有哪些
强迫他人吸毒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客观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至于被强迫者是否因此成瘾,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对于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
强迫他人吸毒成立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规定只要行为人有实施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本罪。当然,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有些人除了自己吸毒外,还强迫他人吸毒。然而,对于自己吸毒的行为,其实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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