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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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后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在房产证上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不算共同财产。对于此类房屋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如果对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一、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1、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明确提出只赠与一方的不算共同财产。

此外婚后个人买房如下可以不算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好并公证只属于一方所有的;一方使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

2、夫妻共同财产类型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离婚财产首先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是可以被分割的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1、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2、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婚后购买的房屋,若是购买方不能拿出相关证明该房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概率是很大的。如果对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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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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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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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凡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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