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要担保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办理信用卡不需要担保人,通常来说只有是向他人借款才需要提供担保人。办理信用卡后可以提前消费,但是需要履行按期还款的义务。如果对办理信用卡要担保人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办理信用卡要担保人吗?

一、办理信用卡担保人吗?

1、办理信用卡不需要担保人

一般只有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才需要担保人,而办理信用卡是只要本人去办理就行了的。而且也不是所有的贷款都需要担保人,像办理的如果是信用贷款的话,那一般就是不需要担保人的。

2、银行柜台去办理信用卡需要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水电缴费单等当地居住证明,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收入证明资料。若是有固定资产,还可提供诸如大额存单、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资产财力证明资料。

3、在网上办理信用卡需要的材料:

直接填写好个人相关信息提交即可,之后等待审核结果就行。

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一般并不复杂,只是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才行,只有审核通过了才能够拿到信用卡。而在通过审核之后,银行一般是会直接寄卡给申请者的,申请者自行激活即可。不过若是首次在网上申请信用卡,可能还需要去银行网点进行面签。

二、信用卡逾期要利息合理吗?

1、信用卡逾期要利息合理

信用卡逾期会有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五收取,不影响个人信用。但需缴纳一定比例的还款违约金,不享受免息期,从账单日开始计算利息。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将自交易入账日起计收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还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还款违约金。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

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三、欠信用卡现在没能力还如何处理?

信用卡欠款没有能力偿还的,可以使用最低还款功能,或者也可以分期还款

1、使用最低还款功能

信用卡账单会有最低还款额度,持卡人可以按最低还款额度还款,但未还款的本金,会产生一定数额的利息。

2、做分期还款

如果信用卡一次性还不了,可以向银行申请做分期还款处理,可以打客服电话办理,也可以在银行APP上自助办理,建议将期数分到最长,降低还款压力,以免到期后还不了,造成逾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

3、申请展期还款

如果是已经做分期还款,没有能力还款了,建议提前向银行说明情况,申请做展期,将还款时间往后延长一点。如果影响同意办理,还款的时间就可以往后延了,这样就可以有时间凑钱还款了。

4、找亲人朋友借钱还款

持卡人可以找亲戚、朋友等人借款还信用卡欠款,等手头有钱后,再还给亲戚朋友。

只有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办理信用卡,各办理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可能不同,但是都不需要向办理机构提供担保人。若是对办理信用卡要担保人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办理信用卡要担保人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80****54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737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48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办理信用卡需要担保人吗
如今,信用卡申请不再强制要求担保人,申请人通常只需提供工作和收入证明。审核通过后,持卡人需依法使用信用卡,否则将触犯法律。《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非法使用伪造或作废卡、冒用他人卡、恶意透支等,视情节可处五年以下至无期徒刑并罚款。《最高法、最高检解释》列举了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行为,如明知无力偿还仍大量透支、逃避追讨等,将加重处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信用卡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信用卡没有担保人可惜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房产抵押。当然的,如果要办理贷款的,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完全是可以直接的向银行贷款,但是银行如果要求提供担保的,还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是利用房产来抵押。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主债务人欺骗担保人一节,债权人不知情,债权人是在信任主债务人的基础上才同意借款给债务人的,债权人无过错,应予更多保护。本案被告程某某虽是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当时对合同内容不知情,但其仍然在合同上签字,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在该合同上签字后合同即成立,不能因为签字顺序的先后否认合同的成立。2、关于被告程某某签字时的意思表示。尽管被告程某某在合同上签字时被主债务人告知,其是为借款3-4万元担保,但其签字时应该认识到主债务人可能超出范围借款,对超范围借款程某某持放任态度,这才是程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3、《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担保人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担保责任。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欺骗担保人一事知道或应该知道,因此程某某应对15万元承担担保责任。当然,由于尹某某欺骗了程某某,程某某由此受到的损失可要求尹某某赔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合作单位借款由我的朋友出面作保,由于一些原因现在这份属于无效合同,那么想问问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律师回复] 担保合同无效的处理,是担保物权实务中的一个重大疑难问题。对此《物权法》第172条第2款和《担保法》第5条均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8、9条关于担保合同无效时的担保人责任的规定仍然有效,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在担保合同自身无效而主合同有效的场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债权人无过错”,指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既无过错,也不知担保合同存在无效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债权人可以获得与担保有效时相当的赔偿;而担保人的责任很大,其地位与债务人相等,均为债权人的连带债务人。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淸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时候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
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场合,《物权法》第172条第1款和《担保法》第5条第1款均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因此,担保合同因与主合同有从属关系而无效。从司法实践看,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原则上比担保合同因自身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时的责任要小,甚至不承担责任。具体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担保人无过错”,指担保人对主合同的无效原因不知也不应知,或不存在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憎节的,在这种情况下,主合同的无效不应当由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结果,无效结果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担保人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这里的“担保人有过错”,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此时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上限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上限定“三分之一”的原因是主合同无效时,债权人、债务人原则上均有过错,即使债权人或债务人任何一方没有过错,担保人有过错,因担保合同无效是主合同无效所致,担保人的责任原则上不应当超过主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作为三方,按照均分计算的结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份额定为三分之一。同时,三分之一作为上限,一是不要求所有案件中都按照三分之一裁判,只要不超过三分之
一,具体判多少,视担保人与债权人的过错大小确定,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二是指“债务人不能淸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而不是债权人全部损失的三分之一。
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场合,即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有无效原因而各自无效的,《担保法司法解释》没有单独规定处理方法,没有规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此时应当从担保人、债权人各自的过错情况确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为无效,通常作为缔约者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方法,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某一份额,也就是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此时担保人的部分赔偿责任介于全部(如连带)和免责之间,法官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过错对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自由裁量,实现当事人利益的均衡。

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为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主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担保人因受骗提供担保,后担保人以受欺诈为由申请法院撤销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因被法院撤销而自始无效,依照缔约过失责任的原则要求,担保人在没有缔约过错时,不应当承担任何意义上的缔约过失责任。而且《担保法》第30条也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为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如担保人与债务人串通欺骗债权人,此时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41条规定的精神,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对债权人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应当明确的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据此,无效担保的担保人在因过错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后,有权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或者要求反担保人分担责任。因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原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担保人因其允诺承担责任,责任与权利相比通常不成比例。即便在担保无效时,无效担保人的责任也很可观,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且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具有代偿责任的性质,在理论上也可以自足。
至于担保人追偿的具体范围,则因追偿的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其中担保人向债务人的追偿,因为债务人是最终义务人,故追偿是无条件的,追偿的范围以担保人已经承担的责任范围为限;担保人向反担保人的追偿,因为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均系因自身过错对无效担保承担责任,故反担保人分担担保人所承担的部分责任比较公平,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裁量确定。
通过上面关于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2016年担保法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16年担保法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孩掸粉赶莠非疯石弗将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担保人怎么撤销合理?
取得担保人和银行同意下就可以取消。信用卡使用后是需要按照规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如果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时提供了担保人,那么持卡人未按时还款,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的责任,承担替持卡人还款的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公司担保是什么担保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保公司担保是什么担保方式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虽然均为担保公司,但在设立及经营等各个环节均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一般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2、经营的范围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可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以及与融资咨询有关的担保业务,允许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以上经营范围以外,还包括贷款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等均有相应的要求。
4、监管程度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办信用卡是否能不要担保人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办信用卡是否能不要担保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还不了担保人怎么办?
信用卡还不了担保人需要还款。实际上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利息,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就会提供有担保人,这个时候信用卡人或者是贷款人无法还款的,应当是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然必须是在担保期限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办理信用卡要担保人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