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划分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按下列标准划分: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40%的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60的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按第二种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7****5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可划分为全部责任和部分责任。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如下: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教练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形主要如下: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当事人过错程度、行为是否违反交通法规等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国铁路事故的划分等级和划分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我国铁路事故的划分等级和划分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条例规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共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终段线路时间同上。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分为:一般
A类事故、一般
B类事故、一般
C类事故、一般
D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
1.造成2人死亡。A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A
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A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
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A
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A
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A
4.4客运列车脱轨1辆。A
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A
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A
4.7机车大破1台以上。A
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A
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B
1.造成1人死亡。B
2.造成5人以下重伤。B
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B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
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B
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B
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B
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B
4.5客车大破1辆。B
4.6机车中破1台。B
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C
1.列车冲突。C
2.货运列车脱轨。C
3.列车火灾。C
4.列车爆炸。C
5.列车相撞。C
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C
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C
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C
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C
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C1
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C1
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C1
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C1
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C1
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C1
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C1
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C1
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C1
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C2
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C2
2.客运列车分离。C2
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C2
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
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D
1.调车冲突。D
2.调车脱轨。D
3.挤道岔。D
4.调车相撞。D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D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D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D
8.货运列车分离。D
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D
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
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D1
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D1
3.列车拉铁鞋开车。D1
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D1
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
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
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D1
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D1
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D2
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第21条之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可划分为全部责任和部分责任。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如下: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教练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形主要如下: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当事人过错程度、行为是否违反交通法规等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本案责任划分能否不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律师回复] 本案责任划分能否不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本案意见分歧点在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即能否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仅是一种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驶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亦可以作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判决的依据。另根据最高人民、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人民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综合本案案情,应当重新划分事故责任,判决联通公司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本案裁判结果:判决联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20%共计2251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情】
2010年10月26日20时许,被告郭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安鹤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国网通三OO线杆处时,与架设在安鹤公路上脱落的通信电缆相挂,造成行人李某受伤、车损一辆、通信电缆及线杆受损。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郭某驾驶超载、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观察瞭望不周,未确保安全,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联通公司电缆及线杆所有人无责任。
李某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72
10.85元,后鉴定为九级伤残。事故车主与李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10月24日,原告李某将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郭某到,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共计12333
3.55元,互负连带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分歧】
关于本案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交警部门已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联通公司电缆及线杆所有人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损失应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但因肇事车辆超过交强险保险期限未及时投保,原告该项损失应由车主负担,由于车主与原告已达成赔偿协议,因此不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交警部门已经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在本案中不能直接作为案件判决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排除了作为本案被挂脱落的电缆及线杆所有人联通公司的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联通公司未举证证明对脱落的电缆线尽到维护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及不存在过错,郭某驾驶的车辆与公路上脱落的通信电缆相挂,致使电线杆断裂,将原告砸伤,联通公司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而非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无责任”。因本案车主已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履行,不再承担赔偿责任;故应当判决被告联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责任划分可以不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律师回复] 本案责任划分能否不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本案意见分歧点在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即能否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仅是一种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驶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亦可以作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判决的依据。另根据最高人民、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人民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综合本案案情,应当重新划分事故责任,判决联通公司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本案裁判结果:判决联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20%共计2251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情】
2010年10月26日20时许,被告郭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安鹤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国网通三OO线杆处时,与架设在安鹤公路上脱落的通信电缆相挂,造成行人李某受伤、车损一辆、通信电缆及线杆受损。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郭某驾驶超载、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观察瞭望不周,未确保安全,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联通公司电缆及线杆所有人无责任。
李某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72
10.85元,后鉴定为九级伤残。事故车主与李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10月24日,原告李某将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郭某到,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共计12333
3.55元,互负连带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分歧】
关于本案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交警部门已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联通公司电缆及线杆所有人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损失应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但因肇事车辆超过交强险保险期限未及时投保,原告该项损失应由车主负担,由于车主与原告已达成赔偿协议,因此不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交警部门已经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在本案中不能直接作为案件判决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排除了作为本案被挂脱落的电缆及线杆所有人联通公司的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联通公司未举证证明对脱落的电缆线尽到维护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及不存在过错,郭某驾驶的车辆与公路上脱落的通信电缆相挂,致使电线杆断裂,将原告砸伤,联通公司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而非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无责任”。因本案车主已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履行,不再承担赔偿责任;故应当判决被告联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