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姑舅表姊妹的子女能结婚吗
姑舅表姊妹的子女是可以结婚的,姑舅表姊妹的子女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表兄妹能结婚吗
表兄妹不可以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结婚证无效的再婚算重婚吗
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证实结婚证无效的,再婚不算重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有权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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