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劳动调解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必须是法律文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调解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递交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准备以下材料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执行申请书;

(2)劳动仲裁裁决书;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劳动争议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三、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四、强制执行的收费依据是怎样的?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五、可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劳动争议调解之后,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0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调解申请强制执行多久?
调解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三年时间内提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需要在三年的时间之内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这也是有时效的。调解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强制调解书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相关知识: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强制执行怎么申请调解?
对于强制执行申请已经被受理的情形,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与纠纷无关的第三方调解纠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调解请求。对强制执行怎么申请调解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能否调解?
申请强制执行能调解,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在执行这个阶段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的话,那么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进行执行和解的。申请强制执行能否调解,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调解书强制执行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相关知识: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调解书是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民事调解书格式 民事调解书,有标题、编号、当事人、案由、事实、理由、协议、落款、日期、书记员等部分。格式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可以参阅。 民事调解书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相关法律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民事调解书能强制执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民事调解书格式 民事调解书,有标题、编号、当事人、案由、事实、理由、协议、落款、日期、书记员等部分。格式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可以参阅。 民事调解书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相关法律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民事调解书能强制执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民事调解书格式 民事调解书,有标题、编号、当事人、案由、事实、理由、协议、落款、日期、书记员等部分。格式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可以参阅。 民事调解书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相关法律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强制执行不能申请调解吗?
强制执行不能申请调解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强制执行属于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是不适用调解的原则的,也就是说,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和被执行人之间是不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处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的,具体的强制执行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调解书能强制执行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调解书能强制执行吗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民事调解书格式
民事调解书,有标题、编号、当事人、案由、事实、理由、协议、落款、日期、书记员等部分。格式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可以参阅。
民事调解书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相关法律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强制执行调解多久后能删除被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调解书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依据法律规定,答案是可以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生效的法律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能申请强制执行吗,具体可以阅读本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3万2,调给3万,执行不了
[律师回复]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的判决中也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因此,在判决后,法院应当将你预交的诉讼费用予以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劳动调解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