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遗言能作为口头遗嘱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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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临终遗言能作为口头遗嘱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临终遗言能作为口头遗嘱吗

一、临终遗言能作为口头遗嘱

临终遗言如果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能作为口头遗嘱:

(1)当事人处于危急情况下。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如果临终遗言不能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不能作为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吗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但是需要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则需要对于变更内容以其他法定形式表明,否则口头变更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口头遗嘱有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

(五)口头遗嘱订立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临终遗言能作为口头遗嘱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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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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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正遗嘱。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可自愿去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遗嘱见证,也可以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正。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你母亲房产证找不到,可以在省级报刊上公告挂失,公告期满去住建委房产登记机关补办,也可去住建委档案馆复印房产登记所有权凭证,处理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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