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敲诈勒索立案标准是两年内敲诈勒索。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
(1)二年内三次敲诈勒索,或者敲诈勒索数额达4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敲诈勒索数额达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敲诈勒索数额达2000元,不满4000元,并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2)敲诈勒索数额达6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敲诈勒索数额达4.8万元,并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4.8万元以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敲诈勒索数额达到4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敲诈勒索数额达32万元,并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32万元以上,未达4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敲诈勒索致人受伤,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二、敲诈勒索罪适当减少基准刑的情况是什么?
(1)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仍有必要认定为犯罪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0%-50%;
(2)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敲诈勒索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三、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以下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三)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无论是犯什么罪,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除了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容作出判刑外,同时也要结合到具体的数额或者情节,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而此时如果存在一些酌情情节,那么实际处罚的时候也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的。
江苏省敲诈勒索立案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敲诈勒索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够按照敲诈勒索罪来进行处罚的。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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