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悔婚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应该退还吗
男方悔婚女方彩礼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会退还:
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给付人自己举证,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1.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如果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丢失无法恢复,那么还能依靠当时双方谈话时涉及婚嫁的录音,后期对方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亦能派上用场。
2.证明已经给付的财产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关于彩礼风俗习惯的证明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三、关于彩礼范围的界定
审判实践中,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不易区分。对此,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彩礼,对涉彩礼纠纷案件审理的主要法源是习惯,那么在确定彩礼范围时,就要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彩礼内容为基础。
具体来说,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存在以下区别:
1.发生阶段不同。恋爱期间的赠与发生在恋爱阶段,有些尚未谈及结婚。而彩礼发生在谈婚论嫁的特殊阶段,通常已经有较为明确的婚期。
2.发生的原因不同。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恋爱期间的赠与多是为了联络关系、增进感情,由一方自愿、无偿给予对方。
3.彩礼所给付财物的数额或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看,一般较大。而恋爱期间的赠与通常金额不高,以表情达意为主。
总体而言,区分给付的财物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一般赠与,应结合当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给付的目的、给付的时间、给付金额的大小等因素进行判断。
下列财物及消费支出不宜认定为彩礼:
1.当地并无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一方在婚前自愿给付另一方的财物;
2.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一方为表情达意而赠与对方的定情物、信物及其他财物;
3.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请客花费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及其他维系发展情感的必要支出;
4.一方及家人在特定节日等时点给付对方和家人的礼物和礼金;
5.男女双方在筹备、举办婚礼过程中为款待、宴请亲友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男方悔婚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应该退还吗?其实并不一定,因为这里的悔婚可能是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也有可能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后。若是属于后者,那么悔婚的同时必须要离婚,同时具有法定的情形,那么此时才能退还彩礼。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照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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