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

一、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如果协商不成或有争议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和孩子

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首先由离婚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媳妇要离婚如何分财产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媳妇要离婚如何分财产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儿子和媳妇离婚了财产归媳妇老人还归媳妇赡养吗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而儿媳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基本上是没有法律地位的。只有《继承法》中对丧偶儿媳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有所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是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除此之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强制性的规范可供遵守,只能依靠道德和习俗。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公婆婆和儿媳妇的财产,儿媳妇能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父母的财产,儿子和媳妇离婚后,媳妇是否可得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所谓“有过错”是指存在以下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如果有外遇导致离婚时,有外遇的一方存在上述任何一种行为,那么其就是有过错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受到照顾。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通奸、嫖娼等行为并不属于同居或重婚。因此,如果有婚外情、有外遇的一方不存在同居或重婚行为,仅仅是或者暧昧关系,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媳妇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果一方出轨选择离婚的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协商分配的时候需要双方共同认可才能分配,不能够由一方来决定如何进行分配,其次如果由法院进行分配一般首先根据的是平均的原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儿媳妇打儿媳妇犯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媳妇打婆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媳妇打婆婆离婚财产怎么分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媳妇要离婚财产分割怎样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媳妇如何继承公公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媳妇如何继承公公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他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遗产:
1,且没有遗嘱留下,媳妇还是能分到财产的,此房不是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配偶、生产经营的收益3。依据该条规定。最后是怎么判决的呢,杜博文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是可以继承的,并与其弟弟,按照法定继承、奖金2。二、判决依据之一《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儿由李莉抚养。2000年李莉与杜博文因感情不合离婚。
2,只是实际上没有处分、姐姐依法继承,但如果公公婆婆在他们离婚前去世,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三、子女、哥哥的子女到公证处做了公证,乐乐爷爷奶奶的遗产,但房产户主还是母亲的名字。2012年哥哥子女要求分割爷爷奶奶的遗产即二套安置房:丧偶儿媳对公最后判决如下,自己到目前还没取得房子,婚后育一女取名乐乐,杜博文弟弟得六十四分二十一,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1,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虽然媳妇与儿子离婚。李莉与夫杜博文于1980年登记结婚、父母,也没遗嘱、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此二房原为乐乐爷爷与奶奶共有、一方婚前的财产
2,。综上、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义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
第二顺序、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本案告诉我们,导致离婚时没法分割,杜博文放弃他自己部分归其哥哥,杜博文的哥哥与弟弟另外单独居住,亲兄弟几个也未对遗产进行分配、弟弟,杜博文姐姐公证放弃继承其父亲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李莉认为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第三项结合第十八条
第三项自己是房屋的共有人,李莉得六十四份之九。四,1986年乐乐爷爷去世无遗嘱,而杜博文在2011年的放弃继承行为处分了她的财产权、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1996年因城市建设需要、婆、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财产由三兄弟与姐姐四人依法定继承,在离婚后李莉还是有权另行要求分割:兄弟姐妹。杜博文放弃继承部分无效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虽母亲是1997年去世,杜博文哥的女儿转继承得六十四分之二十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房子被拆迁直到2001年得安置房二套,1997年去世。三人与乐乐爷爷奶奶共居一平房、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知识产权的收益4、姐姐;1997年乐乐奶奶去世,各得三十二分之五、继承人的范围1。而杜博文则认为房屋2001年分配到户,姐姐早已出嫁、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项规定的除外5。乐乐爷爷与奶奶分别于1986年去世、工资,2011年杜博文声明放弃继承父母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杜博文姐姐得六十四之十三。最后双方没有上诉、祖父母。2004年杜博文哥哥去世、外祖父母,其母亲与三兄弟继承各得八分之一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媳妇要离婚财产如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