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手机辱骂他人构成侮辱罪。打电话辱骂他人构成侮辱,若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上辱骂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被辱骂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公然侮辱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可能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被辱骂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当事人提供被辱骂的证据存在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侮辱罪是否必须是公然进行的
侮辱罪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而是否采取“公然”的手段,要区分其侵犯的客体类型,即是人格权利还是名誉权利。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在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等方面评价的总和,注重于外部状态,因此侵害名誉权利的行为必须是公然的,即让多人看到或听到。而人格权利注重的是人的主观状态,是公民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因此,这种权利的被侵害,客观上与是否公然无关,即使行为人在第三者不知晓的情况下当面或写信或以打电话等形式,使这种权利受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三、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4、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电话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有侮辱他人这种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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