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城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宣城地区发生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是动迁房屋是公房的情形。按照公房管理以及动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公房动迁安置首先要确定应安置人口。
二是动迁房屋是私房(即居民个人名下的产权房)的情形。相对公房动迁而言,这种情形较为简单明晰。对私房的动迁,一般以产权人为应安置人口,实际居住在房屋中的人员应由产权人负责安置。产权人之间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如房屋产权系按份共有,拆迁补偿款原则上亦按各产权人享有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如房屋产权系共同共有,动迁补偿款的分割则以等分为原则,再综合考虑各产权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及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并应体现对有特殊困难的产权人的关心和照顾。
二、发生房屋产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发生房屋产权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此外,以下原因也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
(2)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3)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2、房屋拆迁案件成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数量最多、当事人矛盾最容易激化的案件。这类纠纷主要表现有: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三、容易被拆迁的房屋类型有哪些?
容易被拆迁的房屋类型包括位于老市区的低密度房、不适合居住的高危房、以及影响市政规划的房子等。
1、位于老市区的低密度房
老市区意味着经过了多年的时间发展,相应周边的各种基础配套设施还是比较完善的,方便的购物、效率高的出行,无一不吸引着广大消费者的目光。就是房屋的建造年代比较久远,有着所有二手房都具备的装修风格陈旧、到手产权年限短、内部配套设施缺乏等问题,一些追求某方面生活品质的家庭,可能不会入手这样的住宅。但被拆迁重建以后,上述这些弊端就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全新可以按照自己心意装修的房子,以及入住后便利的生活,让老城区新住宅的受欢迎程度再上了一个台阶。
2、不适合居住的高危房
不适合居住的高危房,一般都有20年以上的房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20年就是个坎,超过这个数字房子各方面的问题就逐渐显现。各种设备老化、小区环境脏乱差、房屋外观损害严重等都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居住体验感。而且高危房存在比较多的安全隐患,比如有大车经过楼体就摇晃、大块墙皮脱落、地面开裂、布局极其不合理等。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些房子拆迁,不管是给居民们发放安置房还是补偿款,最起码他们基本的居住需求能得到满足。
3、影响市政规划的房子
市政规划是政府为了城市有更好建设而进行的活动,那些影响市政规划的房子,一定是拆迁的目标。我们可以根据政府每年出台的相关文件,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询问。当然具体的规划一般考虑得都比较长久,所以建造年代在5年内的小区,基本可以被排除在外。
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各纠纷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形,选择适宜的处理纠纷的方式。不知道怎么处理的,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对宣城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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