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怎么去写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怎么订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遗嘱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
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
3、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4、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自书遗嘱怎样写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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