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还有效吗?
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有效。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一般还有效。双方在执行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确认。和解协议因欺诈胁迫达成的或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对原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已部分履行的合同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自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发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什么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一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
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继续履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为标准来判断的,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达成和解协议后没有履行原合同也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其次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继续履行是违约行为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的措施;最后债务标的适用于强制履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去开庭吗?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不需要开庭,但法院会对执行内容合法性进行书面审查。强制执行是对法院判决书的执行,所以是不需要对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理的,只需要对强制执行申请作出裁定。
2、向法院申请执行可能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还有效吗,答案是肯定的,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会解协议就是具备了强制执行的效力的,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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