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如果债务人确实存在诈骗行为的,则担保人可以告债务人诈骗,是能成立的。如果债务人的诈骗行为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下是关于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

一、担保人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

1、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诈骗,但是要判断借款人是否构成了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1、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上文已经详细介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7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35****864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41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16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担保人主张借款合同不成立取消担保可以吗?
担保人主张借款合同不成立取消担保是不可以的。依据我国的担保合同等民事合同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担保合同后,如果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担保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此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撤销后无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如果不成立那么就有可能是当事人自己就订立了合同,没有和对方进行协商,或者是双方订立合同,却没有经过统一的意见一致,也没有形成合同达成的具备承诺和要约的阶段,或者是在这个合同客体不确定,也是可以不成立这个合同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为别人担保四笔钱,共12万。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是否可以告借款人诈骗罪
[律师回复] 借款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结合案件具体事实进行分析判断。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其模式一般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借贷双方之间因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只能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到个案,应当根据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一、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在熟人之间,借贷双方彼此相互信任,双方基于友好、互助和信任而借贷。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多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对方的信任,双方的“友好”和“信任”蒙上了一层面纱,是行为人为达到骗财的目的,用尽苦心地刻意培养起来的,撕开虚伪的面纱,什么也没有。本案就是如此,王涛与三名被害人非亲非友,他是利用被害人想承包小项目的心理,通过给被害人造成与项目经理关系好的假象,让被害人“信任”他的“能力”,从而给他借钱或出“前期运作费”,而事实是他绝没有能力为他人承包到工程中的小项目。  
二、借款的原因和数额。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多是因为确实遇到生产、生活方面的客观困难,无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少。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以虚假的理由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诈骗惯犯经常骗些小钱。本案中,王涛自身并没有遇到实际困难,而是虚构了为被害人承包某工程项目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自愿”地出借、投资,从而骗取了三名被害人数十万的巨额款项。  
三、借款的诚信度。一般来讲,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在借款时不会欺骗、欺诈贷款人,即使有,也是将困难
A说成更为严重的困难
B,博取贷款人的同情,以便获得借款,但毕竟有客观存在的困难。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先有计谋,以莫须有的困难或事实为借口,有计划地实施欺诈行为,或以高利息为诱惑,以达到骗取钱财目的。王涛就是如此,他采取了严重的欺诈行为,但他手段很高明,他以为被害人承包项目为饵,让被害人先拿前期运作费用,舍小钱换大钱,或干脆以高额利益作担保,许诺“事办不成高利返还”。案发后他又辩称是因为与人合伙承包工程资金周转不开,然而经查实并无合伙之实,可见从头至尾,王涛的“借款”毫无诚信可言。  
四、还款的诚意度。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不否认借贷关系,并积极创造条件还款;即使没有按期归还借款,也是因天灾、疾病、亏损等客观原因造成其暂时或在较长时间内丧失偿还能力,是“不能”,而非“不为”。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自始至终就没有还款的意愿,骗取钱财后,大肆挥霍,销声匿迹。这一点,是区分借贷与诈骗的关键所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一个主观因素,认定起来有难度,不能单凭行为人的口供,而要看行为人有否还款的真实意愿,这就需要结合一些客观因素来认定。  
1、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为人正派,是个干事业的人,诈骗犯罪的可能性就少。如果行为人游手好闲,有行骗恶习,就有非法占有借款之嫌。  
2、看行为人借款后的态度。行为人借款后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大肆挥霍,不务正业,非法占有借款的嫌疑就很大。  
3、看行为人是否否认借贷关系。一般来讲,出具了借条,承认借贷关系,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借款目的。但是,也不尽然,骗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此,利用了善良人的这个弱点,既可骗得钱财,又可逃避打击。因此,即使出具了借条,承认借贷关系,还要从深层次考察其出具借条的真实目的。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还款的意愿,出于应付被害人,或者是博取被害人的进一步信任,为下一次甚至更多次的诈骗作铺垫,或者是掩饰犯罪、逃避打击,等等不法之意,就不能以此否定其非法占有之目的。王涛诈骗案就深刻地印证了这一点。  
4、看行为人的还款态度。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会尽其所能还款,暂时不能偿还,也会向贷款人说明理由,求得谅解。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对欠款的事实持漠然的态度,即便承诺还款并有少量还款行为,也是另有所图:要么为日后行骗作准备,要么是敷衍被害人,逃避打击,或二者兼具。王涛对此演绎得有声有色,他向被害人均出具过借条,还有部分还款行为,也不拒绝对方还款的请求,甚至还有“主动”还款承诺。但是,所有的这些假象都不能掩盖他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款反担保协议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借款反担保协议的成立条件是反担保协议采用的是书面形式,担保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反担保协议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人先为债务人提供了担保,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协议中,应该写清楚担保形式。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果借条不成立怎么立借条?
如果借条不成立想要重新立借条,就需要写上借款人还有出借人所有的身份信息、以及还有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时间、还款的时间,借款的用途,最后再确定清楚之后就需要写上借款人的名字和时间。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告人构成立功的条件是怎样的
1、主体要件。立功的主体是一切归案的犯罪分子。2、时间要件。立功必须发生于犯罪分子到案后,终审判决生效前。3、行为要件,即犯罪分子实施的立功行为。4、确认要件。即犯罪分子所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事实、所提供的破案线索、所提供的其他犯罪分子的藏匿地点、活动规律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司法机关据此查证了他人犯罪事实、侦破了其他案件、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能成立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