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撤诉要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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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诉讼中撤诉要如何进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行政诉讼中撤诉要如何进行

一、行政诉讼撤诉要如何进行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受害人死亡后要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证据可以要如何进行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诉讼中撤诉要如何进行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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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撤诉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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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撤诉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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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行政诉讼主体可以撤销诉讼诉讼资格吗
[律师回复] 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还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吗 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就不再具有管理的义务了,不会再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 立法没有统一的积极或消极资格条件的要求。 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一经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借故推托或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职务的,人民可以另行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一定数量的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 清算组成立于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 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 3、组成成员不同 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 4、成员工作报酬不同 一般而言,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 5、法律责任承担不同 清算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一般仅承担被解任的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破产管理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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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房屋产权证行政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撤销权适用的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依照《合同法》是一年。
其次,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再次,你这个情况不属于撤销问题,应该是相对
第三人无效的合同,建议你向请求宣告合同相对乙无效,这样可以举证证明诉讼时效。姬氦灌教弑寄鬼犀邯篓《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
第七十五条和
第一百零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撤消房屋产权证行政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撤销权适用的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依照《合同法》是一年。
其次,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再次,你这个情况不属于撤销问题,应该是相对
第三人无效的合同,建议你向请求宣告合同相对乙无效,这样可以举证证明诉讼时效。姬氦灌教弑寄鬼犀邯篓《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
第七十五条和
第一百零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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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能否进行行政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能否进行行政诉讼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一般撤回行政复议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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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如何撤诉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如何撤诉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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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刑事案件能否进行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
一般情况下,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二、版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书的内容
版权管理部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审查申请书所列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版权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
(二)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三)当事人的自然状况;
(四)权利证明文件或者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
(五)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根据;
(六)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七)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
三、立案调查
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版权管理部门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正式立案。
正式立案后,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侵权事实进行核实,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进一步收集证据。
版权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如有必要,可对侵权物品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四、受理
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5条,版权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据调查的结果,发出“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处罚告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处罚之前,先发出“著作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在7天之内进行答辩。
六、核查事实
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应对当事人的答辩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复核。
七、听证
对于需要听证的,版权管理部门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做出“听证告知书”,告诉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3天之内,提出是否要求听证。当事人若不提出要求视为放弃。
听证有三个条件:
(1)罚款数额较大;
(2)与当事人之间对违法事实认定有重大分歧;
(3)当事人要求听证。
版权管理部门在组织“听证会”7天之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版权管理部门在对当事人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复查后,或者听证后,发现违法事实成立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当场宣告后即交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应当在7天之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在回执上签收。
对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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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刑事案件能否进行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
一般情况下,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二、版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书的内容
版权管理部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审查申请书所列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版权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
(二)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三)当事人的自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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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七)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
三、立案调查
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版权管理部门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正式立案。
正式立案后,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侵权事实进行核实,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进一步收集证据。
版权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如有必要,可对侵权物品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四、受理
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5条,版权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据调查的结果,发出“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处罚告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处罚之前,先发出“著作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在7天之内进行答辩。
六、核查事实
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应对当事人的答辩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复核。
七、听证
对于需要听证的,版权管理部门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做出“听证告知书”,告诉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3天之内,提出是否要求听证。当事人若不提出要求视为放弃。
听证有三个条件:
(1)罚款数额较大;
(2)与当事人之间对违法事实认定有重大分歧;
(3)当事人要求听证。
版权管理部门在组织“听证会”7天之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版权管理部门在对当事人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复查后,或者听证后,发现违法事实成立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当场宣告后即交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应当在7天之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在回执上签收。
对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撤销刑事案件可否进行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
一般情况下,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二、版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书的内容
版权管理部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审查申请书所列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版权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
(二)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三)当事人的自然状况;
(四)权利证明文件或者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
(五)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根据;
(六)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七)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
三、立案调查
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版权管理部门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正式立案。
正式立案后,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侵权事实进行核实,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进一步收集证据。
版权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如有必要,可对侵权物品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四、受理
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5条,版权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据调查的结果,发出“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处罚告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处罚之前,先发出“著作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在7天之内进行答辩。
六、核查事实
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版权管理部门应对当事人的答辩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复核。
七、听证
对于需要听证的,版权管理部门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做出“听证告知书”,告诉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3天之内,提出是否要求听证。当事人若不提出要求视为放弃。
听证有三个条件:
(1)罚款数额较大;
(2)与当事人之间对违法事实认定有重大分歧;
(3)当事人要求听证。
版权管理部门在组织“听证会”7天之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版权管理部门在对当事人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复查后,或者听证后,发现违法事实成立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当场宣告后即交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应当在7天之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在回执上签收。
对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诉讼中撤诉的情形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诉讼中撤诉的情形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中,根据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主动向受诉提出撤诉申请,不再要求受诉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积极处分。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原告主动申请撤诉;二是原告在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如下: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申请人(再审)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原审被上诉人和再审被申请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撤诉申请必须在宣判前提出。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可以准许,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5)撤诉必须经准许。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视为申请撤诉又称为推定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定诉讼义务,视为其申请撤诉的情形,它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视为申请撤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或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2)原告或上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第三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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