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持刀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持刀寻衅滋事的处理方式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形有哪些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三、寻衅滋事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四、如何理解寻衅滋事罪中的殴打行为
(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2)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3)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4)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5)殴打不以造成伤害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6)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
若持刀寻衅滋事怎么处理,寻衅滋事过程中持刀伤人未遂的判刑标准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犯罪情节轻微的可判处拘役或管制。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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