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的人借钱不还算诈骗吗?
借钱不还一般不算诈骗。但如果借款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的目的,也就是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并且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出借人相信其具有偿还能力而借钱给借款人的,则会构成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的将受到治安处罚,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
1、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
2、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后要坐牢。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首先,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即有权请求违约金赔偿。
2、双方建立借款关系时,约定支付违约金,那么,一方借钱逾期不还,另一方即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
3、并且,赔偿违约金的计算具体如下:
(1)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按约定计算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4、另外,一般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所以,发现之前定的违约金过低,那么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请求增加。
5、如果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两种赔偿,不过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6、其次,事先未约定违约金,债权人不能请求违约金。
7、不过,因为对方借钱逾期不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请求逾期利息。
8、同样地,逾期利息的计算,也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认识的人借钱不还算诈骗吗,答案是否定的,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并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此时需要由双方当事人之间采取协商、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方式处理。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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