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的担保人是否还负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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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转移的担保人是否还负责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债权转移的担保人是否还负责任

一、债权转移担保人是否还负责任

债权转移担保人还需要负责任。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担保物权是否随主债权转移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而担保物权是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所以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能转让的: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如何的

贷款担保人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债权转移的担保人是否还负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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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在负债的情况下赠与房产属于转移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算是。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将自己名下已有的存款转移; 2、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存款账户; 3、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其他财产; 4、私自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 5、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个人独资公司资产;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私自制作虚假的借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自己独资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负债;1、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2、对于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账户的问题,则建议查询对方的收入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如果对方收入很高,则其要说明没有存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对于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4、对于一方低价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赠与的情况,另一方同样可以依法主张其行为无效。 5、对于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公司的,同样可以依法主张无效,并且可以通过公司的账查询。 6、对于一方制作虚假借条的,则可以通过质证进行反驳,需要债权人当庭质证的,要讯问各种细节问题,必要时是需要做鉴定的。 7、对于虚报开支的,则可以审查开支凭证,要审查真实性和合理性,必要时也是需要进行调查的。对于以上提到的这些问题,需要当事人认真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同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分析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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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遇到类似情况就束手无策。我总结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就其中一些常见现象和相关对策简单谈一下: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转移一般物品;4.私自出售房屋;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可采取的一般对策: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法律规定:转移财产或恶意负债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再提提起分割财产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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