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是不是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果双方同意公证的,可以办理赠与公证,但不办理公证,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是不是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赠与合同不需要证明人签字。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的种类如下:
1.附条件赠与和无条件赠与;
2.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
赠与合同的性质如下:
1.赠与是诺成合同;
2.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
5.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中附义务赠与的特征:
附义务的赠与,也叫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的特征是:
1.附义务赠与是在接受赠与时附加一定的条件;
2.附义务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应当低于赠与物的价值;
3.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在后,附条件的履行在先,但是可以另外约定;
4.所附义务可以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向第三人履行;
5.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赠与为名规避有关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规定的赠与合同无效。
2.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财产的行政管理者,除非于特殊情况并经特别批准,不得将所管理财产赠与他人,但是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财产已经被授予他人经营管理,并由经营管理人依法赠与处分的除外。
3.以规避法律义务为目的的赠与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婚内赠与财产是不是算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根据相关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或者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一方可以用公证来保护自身财产,财产公证的程序是:
1、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财产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机构受理;
4、经询问和审查后,作出公证文书。
一般来说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建议还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且要求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不是必须公证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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