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法必须是独立法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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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法必须是独立法人吗

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法必须是独立法人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法必须是独立法人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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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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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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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有关分配事项: 1、子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3、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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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一人独资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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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注册旅游子公司,母公司必须成为集团公司才可以成立吗
[律师回复]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因此母公司不一定是子公司的大股东,可能基于控制协议设立子公司。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有关分配事项: 1、子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3、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母公司名称必须要带有集团名称的吗
[律师回复] 目前,各国对母、子公司概念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不尽相同。例如,按照《模范公司法》的规定,若某一公司的一类股份中,至少有90%已公开发行,并且售出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则前者为子公司,后者为母公司。日本则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之股本,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我国理论界通常认为,所谓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能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此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为另一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即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差别。分公司的概念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甚至遍布全世界,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企业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而企业本身则被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同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分公司没有的法人地位,又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是完全的法人。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企业法律形式不规范,“分公司”作为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法律意义使用的。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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