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因为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作为履约的内容的,而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人力资源、设备条件与技术力量为前提条件的。所以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吗?
1、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双方都是需要交的。
2、印花税的范围包括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承揽合同有哪些内容?
1、定做项目。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2、材料的提供。
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3、数据的提供。
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4、承揽方式。
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5、定作物的品质。
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
6、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
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
7、转包。
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
8、双方权利义务。
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9、留置。
若定做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
承揽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要看承揽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承揽合同中会约定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了项目的主要信息、材料、承揽方式、转包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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