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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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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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被开除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被开除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一、被开除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被开除的员工工资的发放:

1.按已经正常出勤天数相应的工资计算并支付。

2.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被开除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偷东西被开除了如何结算工资

先试试找公司协商,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是辞退劳动者的同时,需要办好相应的离职手续,交接好社保关系并及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工资条发了工资何时发

工资条发放与工资何时发没有任何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被开除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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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的工资怎么发放
当公司要与员工解除雇佣关系时,需要按照实际工作日数和双方约定的薪资标准,给员工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报酬。这报酬里得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福利和其他补贴。公司在发薪时,可不能扣员工的钱,也不能故意拖延发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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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由于我们公司的这名员工,上班不仅经常迟到,而且还经常请假,解除劳动合同公示书怎么给员工
[律师回复] 你好。我是深圳管律师。对于你的这个问题,应注意操作方式。
如果你随便下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说不定,你一下达,这个员工就会出现,可能有其不管有没有理由,就跑去申请仲裁要求你单位赔偿。
先来分析:

一,员工口头上辞职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是可以当作其没提出离职申请的。当然不排除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不受此限。

二,其一直未到公司报道,根据第一的解释是可以认定为该名员工是处于旷工的状态。

三,除非单位无故要求员工离职或不给办离职,不然员工要离职,办理离职移交手续也是员工的义务,也是单位的义务。不办理离职就会出现财产或工作等因素的不确定或有可能发生破坏,再者,员工也需要离职证明。
根据你所说的有限内容来分析,建议:

一,虽说现在是可以以旷工,即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这个旷工你们单位应该有在规章制度上规定为前提)为由,解除合同。但因现本人玩失踪,比较保险的做法,就是有效的通知并且不要直接说明是解除合同的通知。操作如下:其
一,你们单位应该有其家的住址,所以可以快递,并须在快递的封面上写明:要求……同志返回公司通知书。以单位的名义发出。其
二,过了些天后,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至于多长,就得看你们公司规定旷工多久后才可开除,先前那些旷工时间暂不算,只算快递预期到达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你们是可以从其实际旷工开始算的,但毕竟你们还没有有效通知。再用快递的封面上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二,当然如果你还是不放心,那就只有公告送达。但公告一般是要收费的,而且费用也不低,一般是在报纸上登报送达,你也可找一些偏一点的社会报纸会便宜一点。但估计你们单位不大同意。(补:至于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的操作上的可能性不大)

三,如果你们单位有什么损失,公司也可以追究员工赔偿。因为其无故不来单位,看你的说法来推测是故意,如果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单位的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只针对你所说的话作出的分析及建议。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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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的工资怎么发放给员工
离职员工的工资必须按照其实际出勤天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发放,一分都不能少。并且,发放日期要符合公司正常的发薪周期,没有特殊规定的话,一般不能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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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厂子分流员工去外地,员工不去,被放假了,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能得到补偿吗
[律师回复] 厂子分流员工去外地,员工不去,被放假了,如果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放假工资,用人单位就是合法的,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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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的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被开除的员工工资怎么发放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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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产假后公司不给发放产假期限,合同到期公司能否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5.4.1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4.2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父母双方系独生子女的(产妇及丈夫均为独生子女),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员工开除和除名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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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的员工工资要如何发放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被开除的员工工资要如何发放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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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以无限期放假的这种行为对员工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我国劳动法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主要表现为: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该劳动者适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过两人平等协商一致后,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出现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法定情形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一个用人单位上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果劳动合同期间发生中断则不满足此情形。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上工作十年,除了能表明自己本身能胜任这份工作,还能满足用人单位保持人员的稳定结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
  例如,李某在A公司工作了6年后,离职到B公司去工作1年,然后又回到A公司工作5年。虽然李某在A公司工作累计时间达到11年,但是期间发生了中断,不符合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要求。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没有出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连续两次与用人单位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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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补偿几个月工资发放完
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合同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非法解除,那就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赔偿。经济补偿则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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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开除和除名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员工被开除和除名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除名、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行政惩戒方式。
三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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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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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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