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需要依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因为我国是不提倡也不认可“假离婚”的事实,所以如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但事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是约定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针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二人婚姻续存期内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双方在离婚之后,为财产和子女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主体间的一般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利益,且不附有其他生效条件的,则该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是有效的。对于合法有效的协议,双方均享有相应的权利,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备案的离婚协议效力并非高于在后形成的补充协议。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以备案登记为准的主要原因系离婚中身份关系的解除需要经行政机关备案,所以,离婚协议登记后,关于其中财产的补充协议只需要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即生效,不需要备案。法律赋予了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在离婚后可以就离婚协议中财产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的权利,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成立在后的补充协议实际上变更了备案在先的离婚协议的内容,当然以变更后双方达成最新合意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所以,离婚后就离婚协议的履行协商变更的,可以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约定,为了防止另一方对于协议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提出异议,建议对补充协议办理公证,如另一方拒绝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补充协议。
二、离婚后的补充协议还需要拿到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不需要去民政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去民政局,但是一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再签署补充协议,就不需要去民政局了,但是补充协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时,应保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协议的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与离婚协议不同的是,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便生效了,而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
三、离婚后的补充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补充协议一般不需要公证。只要在后面的协议中注明与之前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协议为准即可。同时,只要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的前提下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签约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签字就有效吗?并不是这样的,无论是什么协议,在判断是否有效的时候,并不仅仅看是否有当事人的签字,还应当结合协议的内容,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若不符合,就算有当事人的签字,那也是无效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页面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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