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合同的复印件和原件有什么区别
1、法律效应不同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没有原件高,在当事人提供原件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供复印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为了使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时效性不同
复印件只能作为临时文件,经过公证处公证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合同期以内长期有效。
3、证明力不同
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复印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复印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复印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
发生自行转租时,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承租人自行转租,本质上为违约行为,此时,采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立法模式的国家或地区均允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若依严格主义解释,只要承租人有自行转租的行为存在,出租人即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与之订立转租合同的,应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误信承租人的转租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才应对次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并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转租为非同意的转租时起,即应赋予承租人的转租合同解除权。
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多少年,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合同时所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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