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构成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
二、种植罂粟会够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吗
会的。种植罂粟数量较大,且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行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也就是只要种植了五百株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就够判刑的了。
2、过去曾因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给予过治安管理处罚、强制铲除或其他处理,又再次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再次种植的,种植数量无论是多是少,都构成犯罪。
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在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制铲除这些毒品原植物时,使用暴力、威胁、设置障碍等方法抗拒铲除的。
三、贩毒判刑之后能减刑吗?
贩毒判刑之后能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符合减刑的适用规定的都可以减刑,与所犯罪名无关。
四、吸毒第一次是否会有案底
1、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构成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首先在客体要件当中侵犯到对于毒品原植物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毒品原植物。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构成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相关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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