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生完孩子能执行死刑吗
孕妇生完孩子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1、因为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得适用死刑的。此外,如果发现被判死刑的妇女怀孕的,应当改判。因此,孕妇生完孩子也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2、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发现怀孕了,死刑大多是不会执行,因为法律是有人道主义的,对于孕妇大多是有轻判的处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
(二)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三)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死刑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执行方式的其中之一,死刑通常只适用于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该被判死刑的,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要是指在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在其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在两年期满之后,可减为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在缓期执行期故意犯罪的,导致情节恶劣,有关部门要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但没有被执行死刑的,则其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需要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三、不适用死刑情形的原因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孕妇分娩后不一定就是判死刑。如果在其怀孕期间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的,则其分娩后也不会再改判适用死刑。如果法院是在其分娩后才进行审理的,则可以适用死刑。以上就是孕妇生完孩子能执行死刑吗的相关内容。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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