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生完孩子能执行死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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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孕妇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关于孕妇生完孩子能执行死刑吗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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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妇生完孩子能执行死刑

孕妇生完孩子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1、因为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得适用死刑的。此外,如果发现被判死刑的妇女怀孕的,应当改判。因此,孕妇生完孩子也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2、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发现怀孕了,死刑大多是不会执行,因为法律是有人道主义的,对于孕妇大多是有轻判的处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

(二)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三)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死刑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执行方式的其中之一,死刑通常只适用于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该被判死刑的,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要是指在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在其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在两年期满之后,可减为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在缓期执行期故意犯罪的,导致情节恶劣,有关部门要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但没有被执行死刑的,则其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需要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三、不适用死刑情形的原因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孕妇分娩后不一定就是判死刑。如果在其怀孕期间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的,则其分娩后也不会再改判适用死刑。如果法院是在其分娩后才进行审理的,则可以适用死刑。以上就是孕妇生完孩子能执行死刑吗的相关内容。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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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开车撞死人的赔偿比例根据其责任确定,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等。具体数额需要参照需参照各地的经济水平和其他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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