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怎么判刑?
1、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立案标准
(1)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3)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
(4)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
(5)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后,非法处置导致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失的。
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犯罪构成为同时满足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
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信誉,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于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害人类健康,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
2、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构成本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3、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4、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过程之中,任何人都是不得实施可能会干扰到其工作的行为的,否则一旦此干扰行为导致了检疫工作无法正常完成,那么实施干扰行为的人,是有可能会涉嫌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
三、实施了妨害行为就会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吗?
1、实施了妨害行为不一定就会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具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且情节严重,均构成犯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实质要件。二者之间是选择关系,只要行为人具备其一即可构成。重大动植物疫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认为是指如下几种情况:
(1)引起的动植物疫情,难于治理,对农林牧渔业生产危害很大。
(2)引起的动植物疫情,过去没有发生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危害很大。
(3)引起动植物疫情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巨大。
2、逃避动植物检疫罪属于实害犯,也即只有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才能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防疫罪。
需要指出的是,重大动植物疫情必须是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的行为所引起的。也就是说,逃避动植物检疫的行为与重大动植物疫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若欠缺此种因果关系,则不能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防疫罪。
检疫物的进出境必须经报检或者依法办理检疫审批,否则就是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行为。阅读此文后,如果对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怎么判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