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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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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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一、破坏现场的行为人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行为人破坏现场的行为是处于主观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现场的原始状态,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三、行为人破坏现场的目的是为了逃避被追加法律责任。

四、行为人确实实施了破坏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

1、逃逸的前行为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但单看逃逸这一行为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

2、客观上行为人造成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的追究,而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3、肇事者逃跑与受害者的伤亡应当具有因果关系;

4、本罪侵犯的是人身、财产权益。因此,行为人违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时,应当对其所导致的危害进行补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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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已经构成刑法的标准,比较严重,如果破坏婚礼现场的行为较轻的话,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不仅要被处以罚款,还可能会被拘留。所以律师建议,不要破坏别人的婚礼现场,否则将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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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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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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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破坏性行为的认定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时,重在认定破坏性采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2)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性的开采方法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3)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二)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破坏性采矿罪主要侵犯的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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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关于重大过错的认定其中就包含(现役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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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军婚罪,怎样认定破坏军婚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刑法上如何认定破坏军婚罪呢 对于破坏军婚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军人。
(二)、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三)、长期通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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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表现本罪侵犯的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交通工具不但给铁路、公路、水上、空中安全运输造成严重威胁,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也危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罪的行为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二)本罪的主观因素构成本罪的行为人: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即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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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保证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交通设施,通过破坏这些交通设施来达到引起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对象则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过破坏交通工具本身,来引起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二)行为的指向不同由于交通设备与交通工具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破坏交通设施往往引起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而且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通常是行为人所追求的目的;同样,破坏交通工具也常引起交通设备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是定破坏交通设施罪,还是定破坏交通工具罪,要视行为的直接指向而定。如果行为指向交通设施,直接破坏交通设备,应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其所引起的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应视为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适用本法第119条规定的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条文。如果行为指向交通工具,直接破坏交通工具,应定破坏交通工具罪,其所引起的对交通设备的破坏,也应视为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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