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子女没有份。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遇到宅基地拆迁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一般宅基地和拆迁房屋的补偿是分开的。更多关于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一、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子女没有份。

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的,因此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是没有份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居民的个人财产,可以被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后,政府给的回迁安置房可以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若拆迁起诉方式计算补偿金,通常子女无法获得补偿金。

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

二、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1.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

2.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负责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宅基地所有权归属是谁

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就包含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四、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赔付;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来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总的来说,对于农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只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和依法作出的判决不执行的才会被拆除,依法建造的房屋是不会被强制拆除。
宅基地动迁子女没有份。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一键咨询
  • 150****7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7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宅基地拆迁外嫁女有份吗
宅基地拆迁土地补偿费外嫁女有份,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若是依旧不知道宅基地拆迁外嫁女有份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的宅基地有份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祖父母,则以此作准,按继承法规定,继承规定如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代位继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可以不均等。4、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有,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分配遗产时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1。3、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继承顺序、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不尽扶养义务的,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宅基地动迁子女有没有份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宅基地动迁子女有没有份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女儿一般是没有份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拆迁的,那么拆迁补偿款一般是发放给房屋的所有权人的,拆迁补偿款一般不会发放给儿女,宅基地拆迁之后,子女无权分割相应的补偿款。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子女有份吗?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子女不一定有份,若是按照被拆迁方人口的数量计算补偿数额,那么子女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依旧不知道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子女有份吗,可以继续查阅这篇文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和宅基地拆迁有什么区别,农村宅基地拆迁补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城市房屋拆迁:针对的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城市拆迁前应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房屋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在拆迁前,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办理出让手续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补偿方面: 城市房屋拆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数额较为合理。城市居民对于拆迁补偿比较满意。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土地补偿费: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一般建设的,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征收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征收耕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土地补偿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上述对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予以确定。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的综合。 由于农村征地后,土地的性质改变了。但是给农民的补偿却不因为改变性质后的区位、用途等进行补差。所以农民获得的拆迁补偿费较低。
宅基证拆迁补偿
[律师回复]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子女不一定有份,若是按照被拆迁方人口的数量计算补偿数额,那么子女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若是依旧不知道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被拆迁,宅基地还能补偿吗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规模扩大,安居房建设,因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及机场国防建设等,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使原农业户口的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这些村民征地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制定的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评估补偿,因此农村拆迁的房子补偿金如产权调换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贴补差价较大,村民难以承受,通常各地政府在安置这类拆迁户时采用划拔土地解决拆迁安置,这种房子是一种不完全产权,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不是小产权,相当于经济适用房那种性质,由于土地划拔,土地不收钱其房屋的造价就低,房屋又在城市周边地区或原村庄位置,村民乐于接受。当然有条件的村民也可以自已贴钱选择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
2、不少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原有旧村庄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种性质的拆迁虽然也是征地拆迁,但重新安置的房屋还是在原集体经济范围内,村民户口性质仍属于农业户口,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按户口核定宅基地,安置村民新住宅,这种房屋的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通常叫小产权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宅基地 > 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