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哪些形式呢
合同订立应当采用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二、合同可以哪些形式存在
合同可以以下列形式存在: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三、其他形式。包括下列形式:
1、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
2、鉴证形式。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3、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
4、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订立合同是否只能采取书面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既便于取证,也更有利于守约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哪些形式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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