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戒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男方送给女方的结婚钻戒应当归属于一方专门的生活物品之中,且是男方出于真实自愿的赠与行为;
因此应当将结婚钻戒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车辆与房屋不同,车辆只能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因此,体现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上的车辆所有权人,只有一个。婚前买车,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该车辆就是谁的资产。婚前买车,一般情况下车辆都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特殊情况:
1、双方就该车辆的所有权有协议进行约定,例如约定该车辆属于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在有此类约定的情况下,应遵守约定,车辆属于共同财产。
2、车辆在婚前购买,但婚后继续支付车辆贷款。此时,婚后支付车辆贷款的收入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是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离婚,车辆仍归登记的所有权人所有,但婚内偿还的车贷总额有一半属于另一方,应当在离婚时支付给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的财产是否都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财产不是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一般而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专属于一方的生活用品或者明确说明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遗产等情况,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如果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戒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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