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还能做鉴定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是可以做鉴定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方法有: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者生效证明电子版。(备注:如果部分法院不开纸质版生效证明,需要联系原承办法官,在法院系统点击系统内生成,即系统自动上传生效证明,三日内,该生效证明的电子版在执行系统就可以接收,无需申请人提交)。
7、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8、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备注: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等等。
9、案件有保全需要提供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的复印件。
10、有优先受偿权,需要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强制执行得多久拿到钱
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多久才能拿到钱,两个因素决定是否拿到执行款及拿到执行款的时间:
1、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或者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后,可以将执行财产进行支付,对方有财产是能拿到执行款的前提条件。
2、法院的办事效率,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将案件转到执行法官处,执行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传唤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法院根据情况采取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申请强制执行还能做鉴定吗,要根据情况来看,一般是可以做鉴定的。申请强制执行先得提出申请,然后是等待法院进行受理,之后在去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等待法院执行强制措施即可。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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