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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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

一、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民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属于夫妻之间的内部对于其财产关系的安排,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第三人对该协议知情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夫妻的离婚协议对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承担,只对离婚夫妻双方有效,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如果离婚协议书对债务的处理能够对抗债务人,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夫妻二人因为逃避债务而协议假离婚,恶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离婚债权人怎么讨债

如果对于债务夫妻二人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一方借债后事后获得了另一方的追认的;又或者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二人中的任意一方追债,即使夫妻离婚了也可以。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债权人就只能向欠债一方追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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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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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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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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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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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伙协议中对合伙债务的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债权人
[律师回复] 散伙协议中对合伙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合伙终止时,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散伙协议,并对合伙债务进行划分的,协议对各合伙人有效,但不得对抗债权人。
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原对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债务并未规定联营各方对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后来最高人民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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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情况
[律师回复] 一、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怎么办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或者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客观情况。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进行规定,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但一般包括下列两类:一类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各种水灾、火灾、地震、冰封等自然灾害;另一类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不测事件,如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当不可抗力使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全部义务或者部分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这是因为,合同成立后,如果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和无法控制的不测事件,使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时,当事人不按照合同原内容履行是可以原谅的,否则,若坚持原来合同的规定,不仅仍不能履行合同,而且将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享有变更合同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不仅产生法定解除权问题,而且产生法定的变更权。所谓变更权,实际上是一种请求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条件时,请求变更合同的权利。在发生不可抗力阻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权请求变更合同。但是对此应作具体分析,毫无疑问,不可抗力可以产生变更的请求权,但此种权利主要是指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如要求减少交货数量、降低价款,但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而仍需双方协商,否则必然会损害对方利益并造成一系列新的纠纷产生。在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主张变更的权利与单方面行使法定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可要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二、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可抗力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情势变化是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在客观情势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但履行明显不公平,即由于履行原合同规定明显对一方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此时应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例如,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根据国家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成立后,若遇到国家指令性计划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调整,这就使得合同原内容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再继续履行或者没有意义或者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此时,如果不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则明显对当事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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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怎么写
应注意吸协议中包含各方基本信息、转让事项、四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费用的负担、合同纠纷、合同生效等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等详细的单位个人信息,如果是个人,则是姓名、地址、职业、工作单位、身份号码等信息,然后约定固定格式写债权转让协议四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四方协商一致,就一方向其他方方转让其拥有的某某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转让事项
一方将某某的债权:债权金额大写某某某某小写某某(其中:本金:某某元;利息:某某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某某小写某某转让给另一方。
(一方同意受让一方在某某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某某小写某某,并按大写某某小写某某的协商价格收购。)
3、四方的权利义务
一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另一方的债权为一方合法拥有,一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一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一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另一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几天之内向一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百分之多少%。另一方应将其余的百分之多少%转让价款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向一方支付。
一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4、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另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百分之多少作为违约金,由另一方向一方支付。
5、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四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一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费用的负担
四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一方承担某某,另一方承担某某。
7、合同纠纷
四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某某申请仲裁或提讼。
8、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自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9、四方代表签字盖章,注明签订时间
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对于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该如何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协议四方转让协议怎么写
应注意吸协议中包含各方基本信息、转让事项、四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费用的负担、合同纠纷、合同生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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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等详细的单位个人信息,如果是个人,则是姓名、地址、职业、工作单位、身份号码等信息,然后约定固定格式写债权转让协议四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四方协商一致,就一方向其他方方转让其拥有的某某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转让事项
一方将某某的债权:债权金额大写某某某某小写某某(其中:本金:某某元;利息:某某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某某小写某某转让给另一方。
(一方同意受让一方在某某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某某小写某某,并按大写某某小写某某的协商价格收购。)
3、四方的权利义务
一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另一方的债权为一方合法拥有,一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一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一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另一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几天之内向一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百分之多少%。另一方应将其余的百分之多少%转让价款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向一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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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方代表签字盖章,注明签订时间
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债务人如何抗辩债务人的抗辩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所谓“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据一定的合法理由而对抗票据持有人,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抗辩。
(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比如:票据上缺少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或者背书不连续,或者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或者是伪造的票据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拒绝履行票据责任。
(2)“对人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种抗辩的事由,出于在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中,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票据关系上的债务人可以依据在基础关系上的债权人的地位,而启动抗辩权。
那么,票据抗辩是绝对的权利吗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是因为票据抗辩与一般的民事抗辩有着很大区别。
首先,在一般的民事关系中,民法上的抗辩,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仍然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而相比之下,票据关系上的抗辩就不能这样随票据背书流通而继续对抗新的持票人。否则,票据就不可能进行流通,持票人不知道其收进的票据是不是有抗辩事由,担心自己的票据权利缺乏保证。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各国都规定了票据抗辩的“切断原则”,又称“票据抗辩的限制”。按照这一原则,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不得对抗该持票人。举例来说明这种关系: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方作为买方签发一张远期票据结乙方。
其后,乙方因对丙方有欠款,又将该票据支付给丙方。在这个过程中,乙方没有向甲方履行交货的义务。甲方作为票据债务人,虽然可以对抗乙方,但其抗辩权不能延及丙方。这就是所谓“抗辩的切断原则”。
但是,对票据抗辩的限制,也不能绝对化,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作出例外,这主要是针对某些有恶意行为的持票人与前手人串通来欺诈票据债务人。比如:在上述甲方与乙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中,丙方明知乙方没有能力履行交货义务,或明知乙方不想履行交货义务,而从乙方处取得该张票据,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票据抗辩就同时可以对抗丙方。还比如:持票人明知前手所转让的票据是其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而获得的,而仍接受转让,那么,票据债务人也可以对该持票人进行抗辩。再有一种情况,就是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因未给付对价,该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票据债务人对前手人有抗辩事由的话,则可以据此来对抗那些无偿取得票据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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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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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怎么写,以房抵债协议书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房抵债协议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以房抵债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丙三方为履行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_________)法经初字第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经充分协商,并根据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就乙方以房抵债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房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拖欠甲方的贷款本息和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为_________元(按USD1=RMB 8.3)。乙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位于_________的工业厂房(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商定的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以_________元/平方米作价),余款_________元人民币由乙方及丙方另行偿付。如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过程中,需由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出具证明,乙方应无条件协助。 第二条 由乙方负责付清拖欠工程队的工程尾款。 第三条 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过程中,由甲方按_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补交地价款。 第四条 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按_________市国土局、_________市房管局的规定需由乙方承担的各项契税及相关费用应乙方负责缴纳;按规定需由甲方承担的各项契税及相关费用由甲方缴纳;如规定中未列明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另一份提交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作为制做民事裁定书的依据,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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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现在要做债权转让,现在急需要一份四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要怎么写呢?什么格式?
[律师回复]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日 协议签订时间:2014 年 12 月 协议签订地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日,甲乙丙丁四方债权债务关系如下:乙 方应收甲方工程款净额人民币 2262802.27 元(详见明细附件) ,丙方 应收乙方工程款若干,丁方应收丙方货款若干,另甲方应收丁方货款 若干。现甲乙丙丁四方就各方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协议:
一、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乙方以对甲方债权中的人民币 2262802.27 元 清偿对丙方的等额债务,丙方同意以丁方对甲方的等额债权进行抵 销。
二、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各方将人民币 2262802.27 元的债权债务进行 财务账务处理,处理后四方就各自 2262802.27 元的债权债务不再有 争议。
四、经过上述债权债务清偿后,甲乙丙丁四方债权债务关系为:甲乙 间清偿完毕 2262802.27 元工程款; 乙丙间清偿完毕 2262802.27 元工 程 款 ; 丙 丁 间 清 偿 完 毕 2262802.27 元 货 款 ; 丁 甲 间 清 偿 完 毕 2262802.27 元货款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六、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债权债务抵销完毕为止。
七、本协议约定管辖为合同签订的有管辖权法院
八、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贰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丁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本协议含附件) 附件: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款明细如下:
1、 南线板带车间及优化车间推进式加热炉、 磨床设备基础等工程 (二 标段)工程款 86772.42 元(捌万陆仟柒佰柒拾贰圆肆角贰分) ;
2、南线板带车间 1#拉弯矫设备基础工程款 64118.92 元(陆万肆仟壹 佰壹拾捌圆玖角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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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50 热粗轧机设备基础工程款 880665.68 元(捌拾捌万零陆佰陆 拾伍圆陆角捌分) 。
5、3950mm 热粗轧机设备基础附属设施第一标段工程款 659504.21 (陆拾伍万玖仟伍佰零肆圆贰角壹分) 。
6、3950mm 热粗轧机设备基础附属设施第二标段工程款 400627.69 元(肆拾万零陆佰贰拾柒圆陆角玖分)
以上是四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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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婚前债务协议,婚前债务协议的写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写婚前债务协议 婚前债务协议范本 男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先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权_____元,债务_____元;女方有债权_____元,债务_____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 2、汽车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 2、汽车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实现与另一方协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放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有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时候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高差别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般,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局域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_____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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