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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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一、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

不一定。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根据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时,被告有以下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被监禁;

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出起诉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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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在男方所在地办理么
[律师回复] 离婚案件,通常通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被告在哪个住,就去哪。实践当中,双方的居住情况又比较复杂,总结一下,具体有以下几种最常见的情况:
1、如果被告近一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那就去户籍地;
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被告当前在哪住,就去哪。经常居住地,就是在时已经在那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4、如果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国内一方在国内的,中国的仍有权管辖。
以上是最常见的几种情况,其他特殊情况,再具体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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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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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扩展资料:领取要求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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