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被担保的债权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欠钱不还起诉债务人的家人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起诉债务人的家人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债务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其次,如果债务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家人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债务。
第三,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配偶有义务替其偿还。
最后,如果债务人死亡,家人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超出遗产部分,没有偿还的义务。家人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自愿为债务人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是否还应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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