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被辞退补偿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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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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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合同被开除一般是会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来进行确定,每工作满一年就会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有强制性辞退员工的,那么是需要按两倍支付赔偿金。若是依旧不知道签订合同被辞退补偿多少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签订合同被辞退补偿多少

一、签订合同辞退补偿多少

劳动合同被辞退的,一般情况下按照每工资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待遇来进行处理,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强行辞退的可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对于劳动者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的则无法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三、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1、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寻求行政部门处理。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3、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签了劳动合同被开除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无理由开除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只要有具体的工作年限和收入那么就可以确定补偿标准,以上就是关于签订合同被辞退补偿多少的相关介绍。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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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签订了劳动合同被辞退不一定有补偿,根据规定,若辞退的职员没有过失,那么通常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依旧不知道签订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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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签订,可以辞职吗
[律师回复]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扩展资料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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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客户签订了劳动合同了,但是没签订几天,就被无故辞退了,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合同未到期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合同还没到期时,辞退员工可以存在很多情况,无论合法与否,我国的立法也对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一)合同没到期,合法辞退
根据我国立法可知,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几种合法的辞退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可以辞退员工。
当然,如果面临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合同没到期遭到辞退也就难以避免的,不过即便如此,劳动者也仍旧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性补偿。
(二)合同没到期,非法辞退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辞退职工,则属非法辞退:
1、如果是无故辞退,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如果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则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
如果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我和单位没有签订合同,现在知道我怀孕了,就故意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就辞退了我,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怀孕了辞退怎么办?
[律师回复]
1.事情经过:公司在得知我怀孕后先以调岗,后以三天不上班为由辞退。
2.仲裁厅以我没有劳动合同、带公章的文书或在职的公司员工证明,最终败诉,请问上诉时我该怎么写起诉状?可以提出何种的请求?
3.原件证据:本人、同事、部门经理签字的工作交接,职员调整表;复印件证据:10月份工资支出凭单、部门经理和总监签字的辞退书。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公爵
一、因劳动纠纷进行劳动仲裁,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过错方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你向法院起诉时
首先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提供同事的证明,在单位工作的其他记录(如你经办的业务及签字等),
其次,本人、同事、部门经理签字的工作交接,职员调整表;10月份工资支出凭单、部门经理和总监签字的辞退书,都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证明以上以后,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及补足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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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经当事人与雇主深入协商,因不可抗力或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赔偿金以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上限为十二个月。协商过程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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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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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哪些补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哪些补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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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签订合同后辞职可以吗
[律师回复] 签订合同后可以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签订合同一月后被辞退
[律师回复] 嗨,尊敬的当事人,针对您所提问的问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话,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不用担忧,您可以直接向您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若您还有其他不懂的问题,可以继续发问,我会尽力帮你解答,但建议最好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当面咨询,详细分析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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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算补偿
若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且被非法解雇,有权要求赔偿。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每月两倍工资。非法解雇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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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辞职扣钱要吗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合同后辞职扣钱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正式员工签过合同的,提前30天书面辞职,不用扣钱,没有违约金的说法。你可以去查新劳动法。如果没有签合同,一周提交书面申请,就可以离职了。实在不行就先离职,申请劳动仲裁,等待批复。劳动者解除的条件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能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综上,即使劳动者在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可以向单位辞职的。试用期间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而要是转正之后则要求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
员工辞职时如何结算工资
1、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2、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废止)
3、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 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4、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 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废止)。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一样可以向单位辞职,不过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如满足条件、提前一定的时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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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算补偿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如果雇主非法解雇员工,该员工可以寻求法律索赔。根据相关规定,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未能和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此外,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需承担等同于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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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后能够辞职吗
[律师回复] 合同签订之后可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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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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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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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后可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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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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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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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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