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而言哪些行为算猥亵罪
猥亵行为有以下:
1、公开暴露生殖的器官。
2、强制或互相自愿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
3、除强奸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罪与一般猥亵规定是什么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猥亵罪与侮辱罪规定是什么
1、对象情况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四、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妇女儿童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或者侮辱妇女。
具体而言哪些行为算猥亵罪,构成猥亵罪需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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