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独生子女能否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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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同样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这两种方式。若是依旧不知道农村房子独生子女能否继承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农村房子独生子女能否继承

一、农村房子独生子女能否继承

独生子一般能继承房产,但除不存在其他继承人外,不能全部继承。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法定继承顺序办理。法定继承按照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优于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

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遗产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三、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法定继承权不能转让。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应该说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因此,这就决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除此以外别无选择。

四、继承权会丧失吗?

继承权会丧失。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以及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且被继承人不予谅解等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独生子女有房子是拥有继承权的,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可以直接继承房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人开始,依次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人继承。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房子独生子女能否继承的相关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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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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