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北京拆违建给补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并处罚款。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强拆违法建筑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行政机关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规建筑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应当履行拆除义务,对拆除决定不服的,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不提出异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四、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有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有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
1、有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通常情况下哪些违建需要拆除
违法建筑物会面临被拆的风险:
1、占用了公共领域的建筑物,比如广告牌;
2、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一些房子;
3、已经影响到小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甚至个人安全的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关于北京拆违建给补偿吗,违章建筑拆除没有补偿,不过行政主管部门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其他合法财产,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当事人应当清空违章建筑内的其他财产,当事人拒绝腾空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屋内的这些财产进行清点公证后强拆违章建筑。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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