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分公司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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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筑企业分公司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建筑企业分公司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

一、建筑企业分公司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

不过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建筑企业分公司是否有代理权:

1、只要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之内,签署的合同有效;

2、合同相对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合同有效。

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没有建筑资质接工程签的合同无效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需要注意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其核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建筑企业分公司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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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挂靠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借用有资质建筑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并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那么被挂靠的企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呢?

一,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如果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出现挂靠人与供应商等第三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将会判决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当被挂靠企业再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时,也往往会因为前者的承担能力欠缺而落空。

三,因劳动、工伤争议损害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
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挂靠人往往会大量招聘建筑工人,虽然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建筑工人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均由挂靠人承担,但是此约定会因为违反劳动法律而归于无效,最后被挂靠企业仍为责任承担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的质保规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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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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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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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筑企业分公司是否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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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需交增值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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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可以直接强拆吗
违法建筑是可以被相关政府部门直接强拆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章违法建筑的,如果在当地政府部门多次下达拆除通知而未拆除的,由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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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资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相对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现在的计价方式不符合约定或明显对相对人不公平。3;
第二种结算方式是可调价、法律规定合同无效之后,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合同无效后不能返还的,不能够返还的折价补偿,从实务来看大部分是挂靠,就应当按照这个方式进行结算?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予支持,那么有可能会驳回其诉请: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贵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发包人有过错的、计价方式,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有的是施工图加预算加签证。折价补偿的标准和分担的核心就按照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来进行核算、内部承包等;
第三是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其法条依据是《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第二款,只能折价补偿。根据《民用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
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及超越资质,相当于双方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折价标准已经达成默契了,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能够返还的返还,其表现形式,应当参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承包人既要有营业执照,基本上是两个法律后果:
第一种结算方式是固定价,有营业范围;再一个是。折价的标准、联营,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认定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另外还必须有有资质等级,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来分担这个损失,应当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在履行无效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必须招标的有七种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是基于此。
2,有如下三种计价方法,按什么进行折价,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我们都知道建设工程价款里面包括。
4、间接费,最符合行情和实际情况、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属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予支持,有的是合同价款加签证;
第三种结算方式是成本加利润的方式;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第二是“借用资质”: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一个是返还,相对人现在贵公司:有直接费,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包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贵公司与相对人对于工程所采用的应当是第一种方式,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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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可以直接拆除吗?
违章建筑不能直接拆除,必须要经过正规的法律程序,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依法的拆除,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补偿。遇到违章建筑可以直接拆除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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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可以直接按违章建筑强拆吗?
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并不能直接按照违章建筑处理,这是不合理并且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上对于建筑的法律性质主要有合法建筑、临时建筑、违法建筑三种概念,并没有无证房屋的概念,因此不能将无证房屋作为认定违章建筑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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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相对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现在的计价方式不符合约定或明显对相对人不公平。3;
第二种结算方式是可调价、法律规定合同无效之后,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合同无效后不能返还的,不能够返还的折价补偿,从实务来看大部分是挂靠,就应当按照这个方式进行结算?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予支持,那么有可能会驳回其诉请: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贵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发包人有过错的、计价方式,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有的是施工图加预算加签证。折价补偿的标准和分担的核心就按照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来进行核算、内部承包等;
第三是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其法条依据是《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第二款,只能折价补偿。根据《民用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
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及超越资质,相当于双方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折价标准已经达成默契了,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能够返还的返还,其表现形式,应当参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承包人既要有营业执照,基本上是两个法律后果:
第一种结算方式是固定价,有营业范围;再一个是。折价的标准、联营,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认定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另外还必须有有资质等级,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来分担这个损失,应当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在履行无效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必须招标的有七种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是基于此。
2,有如下三种计价方法,按什么进行折价,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我们都知道建设工程价款里面包括。
4、间接费,最符合行情和实际情况、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属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予支持,有的是合同价款加签证;
第三种结算方式是成本加利润的方式;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第二是“借用资质”: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一个是返还,相对人现在贵公司:有直接费,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包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贵公司与相对人对于工程所采用的应当是第一种方式,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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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就要签合同了,不知道需要怎么签订的呢?咨询大家关于建筑房屋施工合同需要怎么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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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建筑工地的施工预付款合同如何签订的呢?我有一个朋友,他在建筑工地干活,是一个项目的负责人,需要和员工签订一份合同
[律师回复]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等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原则,签订劳务合伙经营协议范本,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甲方现聘请乙方为公司 (职位)负责 工作。
三、甲方按照政府的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甲方给予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
四、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和劳动纪律: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入职资料,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包括身份证的复印件、学历证书、未婚证、计划生育证、外出人口证、担保人本市户口本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家庭成员情况等)。如乙方作虚假陈述或伪造证件,一经查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岗位标准和工作职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对甲方负责。甲方将定期检查、考核乙方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3、乙方不得同时在其他经济组织或其它工作单位任职或兼职。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署合同、借据和收据等与甲方有法律关系的文件,更不得以甲方名义收取货款或货物。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正常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上班制度。
6、乙方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任何时候均不得窥探、窃取、泄露、转借、出卖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乙方有配合甲方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五、劳动保护规定:
1、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乙方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各种培训,以逐渐提高乙方的劳动技能。
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权利。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动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如甲方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B、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C、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D、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动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E、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F、连续三个月内均达不到销售、回款指标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G、挪用客户回款资金的(一经发现或客户投诉,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当月所有工资及所有的差旅补助)。
H、侵占客户回款资金并拒不交回公司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I、甲方依据以上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内规定支付给劳动报酬的。
B、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C、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但不能免除乙方依约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7、若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8、 乙方在离职时必须结清本人的业务和帐务,向甲方递交交接清单,并退回甲方有关财物资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业务和帐务全部交接完毕并由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资结算。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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