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上不认借条如何办
法庭上不认借条,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应当出具其他相关证据。一般有以下证据:
1、银行汇款凭证。如果借款是银行汇款,最有利的证据就是银行汇款凭证。
2、手机短信。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借条上手印按的不全如何办
借条上手印按的不全,但是有真实的签名,就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借条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办
一、协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诉讼。债务人欠债不还,协商索要不成,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债务人,债权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胜诉后如果债务人还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支付令。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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