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实践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让一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的汽车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的汽车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买车的钱是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买的,并且车子登记在这方名下,那么车子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婚后买车并不是绝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各方的补偿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