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离婚保障有什么
离婚时对残疾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处理、离婚时的经济帮助、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等方面。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
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同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住房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精神残疾人怎么去离婚
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完全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完全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精神残疾人诉讼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精神残疾人怎么才能离婚
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完全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完全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残疾人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精神残疾人诉讼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残疾人离婚保障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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