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属于合法行为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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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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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属于合法行为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属于合法行为

一、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属于合法行为

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不合法。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而不能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所以显然以滞销商品抵扣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这么做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工资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是否是合法的

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是不合法的。公司避税签低工资合同是不可以的。该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也可能无法维护员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是否合法

单位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

理由如下:

1、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

2、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3、此外工资条应包括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反映出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属于合法行为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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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取得的红字增值税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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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8号)的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时所开具的,开局之前,必须要向税务局申请开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批准后,才可以开具,并及时入账!按照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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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认证的发票,虽然是退货,但你公司仍应正常将该发票申报抵扣税款,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在次月申报期,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如发票一直未认证,超过了90天,则无法再进行冲红处理。没有发票开出超过3个月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之说!对方可以开红字发票的,但需要购买方准备相应手续去所属税务局申请,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税务局会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给对方就可以开发票了,相关事宜可以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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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扣能作劳保用品进项进项抵扣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 购进劳保用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的劳保用品,以及财政,对按照规定用途购买和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需要说明的是,两个税种的规定标准不同。但借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免征增值税项目,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食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劳动保护费支出如不属于上述不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将工作服认定为合理支出、服装,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并不意味着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就一定可以抵扣,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般来讲,不属于个人消费。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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